中华工商时报2008年3月10日讯(谭丽莎)
国家出台文件要求供应民营批发企业的价格在国家定价基础上倒扣5.5%-7.0%
近日成都经营成品油的民营企业老板感到很爽,因为国家出台了文件,中石油和中石化要保证给他们供油了,而且国家规定供应民营批发企业的价格在国家定价的基础上倒扣5.5%-7.0%。他们高兴地说:“这下子‘批零倒挂’、无油可卖的问题解决了,我们也有利可图了!”
据悉,本月3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出了《关于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民营批发企业应当与零售加油站签订长期稳定的供油合同,并经由所属加油站和已签订合同的零售加油站向社会销售成品油。民营零售加油站可以选择与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所属批发企业,或者具备资格的民营批发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合同。而中石油和中石化两集团公司负责向签订长期供货协议的民营批发及零售企业供油,供需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条款。
《通知》还明确规定了民营成品油企业经营用油价格,中石油、中石化两集团公司对民营批发企业供应的成品油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实际零售价格基础上倒扣5.5%~7.0%;供系统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发价格,继续执行按实际零售价倒扣不低于4.5%的规定。
成都一家民营成品油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前在成品油供应紧张的时候,民营加油站常常无油可卖,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民营企业的油源供应。而且,首次明确了5.5%-7%的倒扣,给民营批发企业留出了合理的利润空间。过去只是两大石油公司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给予4.5%的利润,而没有明确民营批发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往往造成批发价格高于零售价格的“批零倒挂”局面。而且,一旦市场成品油紧缺,两大石油公司通常会提高批发价,使民营批发企业出现亏损。
据了解,目前成都成品油零售市场汽、柴油供应较为充裕,价格并无变化。